转:关于开展第十届甘肃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
各市州科协,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研究院),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为建设科技强省、开启甘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征程做出新贡献,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将于近期开展第十届甘肃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各级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研、生产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甘肃青年科技奖设五个学科组,分别为理学组(数学、物理、化学、化工、地球科学),工学组、农林组、医学组、综合组。
(二)表彰名额
第十届甘肃青年科技奖拟表彰3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原则上,近5年内至少获得过1次年度考核优秀(嘉奖)或以上表彰奖励。
(六)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市(州)和全省范围内三次公示。评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各推荐单位要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推荐人选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应占一定比例。
2.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3.各推荐单位要突出实际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实行自审负责制,所在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4.各推荐市(州)、单位要严肃评选推荐纪律,确保所有推荐对象平等参选,防止“弱势陪选”;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带“病”表彰,杜绝暗箱操作。对伪造身份、科技成果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相应推荐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已获得青年科技奖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证书、奖金。
5.推荐对象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取得的为主,推荐对象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先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推选工作,待正式通知后,再履行推荐程序,按有关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联 系 人:王清 郑瑛
联系电话:0931-6184230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21日